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丐帮网上吆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5:57 钱江晚报

  看到“乞丐”这个词,很容易就联想到那些衣衫褴褛的街头行乞者。可现在,有人专门建立了一个乞讨网站,还给各路“乞丐”分了类。昨天,周先生向编辑部报料说,网上有个“乞丐帮社”,还能免费成为“丐帮弟子”。

  乞讨也用上了支付宝

  根据读者提供的网址,记者打开了这个网站。“请您施舍1元钱,让乞丐帮得以生存!如果您囊中羞涩,请您申请加入乞丐帮社,免费为您建立乞讨网站,让你得到社会帮助。”这是网站的口号。三张乞讨照片下方注明真心真情型、慢慢丢入型、随手乱扔型,分别对应“施舍”10元、5元、1元。

  这个网站收取善款的方式可以说是十分先进,甚至支持支付宝、财付通、银行转账等高科技手段。

  6万点击只有100元善款

  这个网站成立已经近9个月,截至发稿前,网上的点击率已经达到64625,人气虽高,但大多数人持怀疑和观望态度。从网站的财务记录上获悉,筹得善款只有128.76元,网站称,其中100元已存入了工商银行。

  其实,撇开“乞讨”,这个网站更像是一个广告链接网。记者在浏览善人名录后,发现43名善人中,一半以上都捐了1元钱。

  网友热议

  对于这样一个乞丐网站,有人认为卖的是创意,而大多数网友发出了质疑的声音。

  网友阿小小:网络丐帮的讨钱就是在乎“点击率和广告费”。访问的人越多,就可以赚到越多的广告费。捐钱的网友们小心被卖了还帮着人家数钞票。

  网友“蜀山”:我看这个乞讨网的主人做这个网站或许也只是觉得有趣,玩玩而已。真是这样最好,要是想靠这个网站来发财,我看不太可能。

  网友飞舞九天:这很有可能是欺诈的新手段,是不是应该有人出来管管?网络警察有没有用?

  律师看法

  “光从‘行乞’内容本身,很难说有哪一部法律、法规约束网上的行为。”针对网络丐帮现象的管理问题,杭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王欣律师认为,从管理程序上看,此类网站的信息传播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该法规将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网络丐帮”的网站获得的批准文号是“非经营性”类型,但实际上通过“乞讨”、提供网络链接变相收取广告费等形式,已构成实质上的“经营性”。对于未取得许可手续从事互联网有偿服务的,电信管理机关有权进行罚款或者责令关闭网站。

  从实质内容上看,网站提供互联网上公然的“行乞服务”,有违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应该予以管理。

  本报记者 鲁佳 本报通讯员 谢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