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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打工 五年讨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5:57 钱江晚报

  又近岁末。这已是湖北农民工陈德军在天津追讨工钱的第5个年头。他说:“这个春节肯定又要让老乡失望了。”为了53人的7万多块钱,这些年陈德军求遍了凡能找到的所有部门,还把讨钱官司从区法院一直打到了天津市高院。尽管也获得过同情和帮助,但当一起打短工的伙伴们算着今年的进项开始谈论何时返乡时,陈德军依然口袋空空。

  打工者成了讨钱“专业户”

  2002年2月,41岁的湖北随州均川镇人陈德军带着52名老乡来到天津打工。他们从河南濮阳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管现昌施工队手中,承包了天津铁路信号厂智能电源车间抹灰工程。协议规定工程总价款为122220元。9月,由于讲好的劳务费迟迟不兑现,吃饭都成了问题的工人们拒绝再施工,工程完成大部分后交给了管现昌。除去施工过程中拿到的27236元,管现昌没有再给一分钱。拿着陈德军打的欠条,老乡们先后离开了天津,陈德军独自留下追讨工钱。

  陈德军说:“开始我直接找管现昌要钱,可他根本不见面。2003年1月28日,我终于在一处工地找到他,他却说‘你还欠我3900多元,你先签字认可。我同情你几十个人,再补给你5000块回家过年吧’。我不同意,结果被几个人打晕在工地上。我又找到天津东丽区劳动局、建委求助,但他们多次打电话也没能让管现昌露面。”

  陈德军说自己本来想打工致富改善生活,没想到困在天津成了讨钱“专业户”。

  “我还要等多久……”

  奔波8个月没能要回一分钱,2003年5月,陈德军向天津市河北区法院起诉管现昌,要他给付拖欠的53人劳务费70413.06元。

  审理过程中,法院要陈德军对工程量举证。按天津市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抹灰质量鉴定收费标准,他主张的工程量评估费至少得花29000元。陈德军无奈放弃了。

  2004年8月,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决:除已付劳务费外,判管现昌付给陈德军等53人劳务费共计14535.63元,除陈德军能拿到2206.26元外,其余52人多的能拿960多元,最少的只有3.5元。

  河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副科长张成队,是陈德军一审时的免费辩护律师。他说法院对陈德军已经很照顾:均川抹灰队没有资质,不能作为诉讼主体。为了帮民工们追回工钱,法院想办法帮他以53人集体追索劳务费立了案。至于判决结果,因为被告对工程量有不同意见,而陈德军又放弃举证,法官有权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进行裁量。

  但陈德军不服:“一个人就算干一天活儿也不止挣3元5角钱吧。何况我们干了足有半年多。”

  他开始向上级法院“要公道”。2004年11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德军说:“二审结束,我想算了,拿钱回老家。可河北区法院执行庭说钱只能让民工自己到天津来领。法院判的一共只有14535.63元,从我们均川镇到天津,52个人光来回车票钱就要花22000多元。怎么拿?”

  河北区法院执行庭庭长赵连柱说:“执行立案时就应该53人都到场,我们就是考虑到实际情况才给他特办的,并以最快速度把钱执行回来。可领钱就不能马虎了,钱是判给53个人的,按法律规定必须本人亲自来领。否则法院要承担责任。”

  天津领不到执行款,湖北均川镇还有52个手持欠条、不时上门要工钱的老乡,陈德军下了把官司打下去的决心。

  他先后向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再审申请,但或是不予立案或被驳回。2005年8月,他又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状。

  陈德军说:“出来5年了,我心里真着急。农民工的时间不值钱,可这样耗着也不是个办法。我原来想用10年讨个说法,可按现在进展,10年根本不可能走完所有法律程序。”

  陈德军保存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驳回通知书,落款位置本是打印的“四月”,又用钢笔改成了“7月14日”。

  陈德军说:“可我的再审申请是4月才递上去的。为了问清楚,我到一中院找了很多次也没人管。没办法我就每天举一个‘冤’字站在法院门口。8月,审判监督庭打电话要我去立案再审,10月18日第二次被驳回。这些年,我自学了不少法律知识,知道按法律规定,终审法院再审只有一次,可我的却是两次。”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造成陈德军现在处境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有些部门并没有真正重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与陈德军同租一幢平房的4人中,陕西来津打工的杨先安被拖欠工资1600多元,山东籍务工人员李月宝被工头拖欠工资3万多元。他们说:“当然想要回工钱,可想想还是算了。一家人还等着我挣钱吃饭。”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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