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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举报人屡遭冷酷无情应该拷问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6:00 光明网
陈名重

  如火如荼的反腐斗争正在向纵深发展,遗憾的是“充分依靠群众”却成了说起好听的口号。群众对贪官的举报是依靠群众参与反腐斗争的最好和最有效的方式,但举报人搬倒了贪官却往往没有好下场,这是在真心实意依靠群众吗?

  河北的郭光允历时8年搬倒位高权重的程维高之后却受到冷落;海南的陈少青搬倒省工商局长和8名县工商局长后,自己却在本单位受到严重孤立而不得不远走它乡;现在湖北

省又有一位坚持4年举报、终于搬倒巨贪的举报人汪汉林,目前正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汪汉林凭着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和转业军人的刚直性格,发现了武汉火车站站长刘志祥的腐败行为后,就向上级举报。不久刘志祥就得到这一信息(很可能是上级将举报信转给了被举报人),组织一伙歹徒将汪汉林暴打致残,而刘志祥却越举报越升官,很快从站长提升为铁路局副局长。汪汉林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正义之行,对刘志祥的实名举报材料足足有一箱子,从中央到地方,凡能举报的机关都有他艰辛的足迹。汪汉林4年的义举终于感动了上帝,刘志祥及其同伙被立案查处了,其贪腐涉案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今年3月被判死缓,并牵出一串窝案,共为国家挽回损失5000多万元,证实了举报人检举的真实可靠。

  这些举报人有一个共同经历,在举报中都受到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甚至动用专政机器,把举报人打入黑牢,可一些接受举报的国家机关并没有对举报人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事后也没有对打击报复者追究法律责任,有的甚至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者,使举报人陷入险境。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当被举报人被绳之以法后,举报人却继续受到冷酷无情的待遇,不但得不到反腐功臣的荣誉,他们的一些具体问题本应依法得到妥善解决,却无人愿意受理。2006年3月公开审理刘志祥案时,汪汉林风尘仆仆地赶到宜昌,作为本案的举报人和被刘志祥毒打的受害者,却成了不受欢迎的人,连一张旁听证都拒绝发给他。举报人不受欢迎的事还多呢!汪汉林4年举报共花费3万多元,经济负债举步维艰,要求依法得到应得的奖励,可给与他的却是四处碰壁,有关单位互相推来推去,似乎成了一个讨厌的人,使他处于极为尴尬的地位。

  最近,中纪委工作人员亲自给汪汉林开具了一封盖有中纪委公章、给湖北省纪委的介绍信函:“汪汉林举报刘志祥一案,为国家挽回巨大损失。他自己经济有很大困难,希望得到补助和奖励,希望你们认真处理。”尚不知这一尚方宝剑能否在当地发挥作用。

  举报人不计报酬、不顾安危地与腐败分子作斗争,一不为了升官,二不为了发财,除了少数污告陷害者外,只有他们才掌握了腐败分子的内情,他们站出来举报是反腐斗争的利器,是腐败分子的眼中钉,肉中剌,是势不两立的。他们应该都是反腐斗争的功臣,都应该受到国家和社会的爱护、保护,都应该给他们以支持,以荣誉,以帮助,以地位。这才是我们社会的正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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