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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发帖爆科室主任“治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6: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事件 乱收费、7例手术死亡6例、学术造假骗取博导身份、收病人红包,曾延华在网上文章中列举的每一个“罪状”,几乎都是重磅炸弹。两名医生的争议令双方所供职的医院和上级主管单位高度关注,并各自通过相关渠道发表意见,刚刚从“天价收费”事件摆脱出来的深圳市人民医院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深圳市人民医院美籍华人医生、博士曾延华,因实名在

网上声讨其同事兼上级——该医院神经外科负责人、兼职某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建良,而被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今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终审此案。

  事发:博导医生遭网文指责

  今年4月21日,在互联网某论坛上,出现了一篇题为《谁来切实管管医疗行业的医疗质量、医疗法规执行、学术论文造假和医疗乱收费?一个美国博士回国从事神经外科临床医疗一年实名投诉无门的经历》(以下简称《谁》)的帖子。发帖人署名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美籍华人医生曾延华。5月24日,曾延华再次在著名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实名发表了该帖。

  曾延华在《谁》文中直指陈建良在2005年1月至12月间的7例动脉瘤夹闭术死亡6例,死亡率达85.7%,并称这是“恶性的医疗效果”、“奇高的医疗死亡率”,“他平均每月效益工资高出同样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的效益工资2万元”、“自2004年以来,单是效益工资一项就比一般工作人员高出约20万元”。曾还指责陈任意捏造手术效果和资料,学术论文造假。文章一经公布,立即被各网站转载。

  一审:认定网络文章失实

  曾延华网文中提及的陈建良是神经外科的老医生,同时还是华中科技大学的博导,去年深圳市人民医院招聘,他以面试第一的成绩成为该院神经外科代主任。

  上述网文发表后,今年7月,陈建良以名誉侵权为理由将曾延华告上法庭。此案法院一审认定曾延华发表于网络的文章基本失实,判决其赔偿陈建良4万余元。

  曾延华:将出示账单证据

  曾不服上诉,并表示,由于自己提供的是复印件,所以才遭法院否定,为此他已经向二审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调取医院收费账单以查明事实。同时曾还在一审后亲赴韩国找到署名的教授,取得重要证据。

  记者昨日致电该医院要求采访,医院一负责人表示,医院并不存在乱收费问题,其他事情法院也都有调查结果,他不愿意再多说什么。据悉,事件也引起深圳市卫生局重视,该局专门发文要求医院处理好两人的纠纷。

  一审判决:

  学术造假证据不足

  被告:陈建良与韩国光州全南大学医学院教授等8人发表在国内顶尖神经外科期刊上的动脉瘤论文,为陈学术造假的代表作。

  法院:该论文是否构成学术造假,没有教育部门或有关专家等的认定结论相佐证,被告也未提供该论文学术造假的其他有效证据,也无原告利用任意捏造的手术效果和资料欺骗换来职称晋升和工作职务的充分证据。

  违规收费没有定论

  被告:医院和陈建良医疗小组违反规定收取血疗和氧疗费用后分成,相互约定按照医院七成医疗小组三成的比例分成。

  法院:向患者收取相关治疗费用本是一种单位行为,而非个人行为。被告未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原告主持科室工作后,存在凭个人意志决定违规收取上述费用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事实。

  “奇高死亡率”法无规定

  被告:陈建良严重违反医疗规程操作导致恶性医疗效果,基本医疗技能很差,造成奇高的医疗死亡率,动脉瘤夹闭术7例死亡6例。

  法院:由于医疗行为效果受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患者个体情况差异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何种医疗行为应定性为“恶性医疗效果”、“奇高的医疗死亡率”,我国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被告也无有效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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