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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节高薪行业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7:14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加上福利待遇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今年5月披露的数据。前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加大对收入过高的行业、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力度,高收入垄断行业工资浮动比例将由0.75下调至0.6以下,即企业效益增长1%,员工工资总额最多可增加0.6%。

  通知明确,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尤其是2005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要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下调至0.6以下。据介绍,此次调整主要针对高收入的垄断行业。

  “等正式通知下达到我省后,我们将严格遵照国家政策执行0.6的浮动比例,以避免部分行业工资增长过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应遵循“两低于”(即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原则,合理确定工资总额。记者李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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