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一批省高院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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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7:40 长沙晚报 |
本报讯(记者 唐薇频)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的提请,昨日闭幕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任免了一批省高院工作人员。 任命: 周传美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朱绍清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曾志红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毛善刚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名元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兴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正福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文虎的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