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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查证马英九捐款流向案情朝有利马方向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10 人民网

  人民网12月1日电台“高检署”查黑中心表示,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中,如果马的捐款确实用于公益事项,且捐款的时间又与“特别费”入帐时间点接近,案情发展可能对马英九有利。检方目前朝对马有利方向调查,但还未形成心证。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对外界质疑侦查“特别费”“南北标准不一”、“‘国务机要费’没有侦查不需单据核销部分,‘特别费’却有”,查黑中心说,“国务机要费案”
也查了不需单据核销部分,两案标准一致。

  侦查台南市长许添财、前副市长许阳明“特别费案”的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陈明进,昨天中午北上与查黑中心检察官会晤,达成侦查标准一致的共识,即“需单据、不需单据核销部分全都要查”。

  查黑中心指出,“国务机要费案”侦查时,曾对陈水扁每月以现金提领的“机密费”部分清查,但未发现“第一家庭”相关成员帐户在请领费用时,有相对应数额款项存入,加上查出的开销如果能解释为公务用途,即从宽认定,而“特别费案”的侦查方式也会一样。

  侦查马英九“特别费案”,查黑中心曾向台北市政府调阅历年来核销“特别费”的大额发票约一千多张,加上台北市府两次提供的四千四百张、三千七百张原始报帐发票凭证,办案人员需逐一核对发票接近一万张,比对工作费时。

  上月二十三日马英九第二度接受约谈时,举证他的公益捐款数额远大于“特别费”入帐数额,并以此抗辩未涉及贪污;马英九委任的律师宋耀明主张“金钱替代”观念,即捐出大于收入即与犯罪脱勾。对此,检方正全面清查马英九于八年台北市长任内六千多万元的捐款流向。

  检方指出,需追查马英九“特别费”入帐时间和他捐款时间的关系,才能厘清他有无犯罪嫌疑。针对马英九的捐款多于“特别费”的抗辩,检方目前朝对马有利方向调查,但还未形成心证。

  检方指出,马辩称“特别费”用于公益捐款,如同陈水扁指“国务机要费”用于“机密外交”,检方要先确认有无捐款的事实,再调查费用流向和实际用途。依陈水扁被认定犯罪的前例,马英九说有捐款,若查出没有,同样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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