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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维修员专偷内存条 终审被判刑1年零4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1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利用维修电脑之便顺手牵羊盗走电脑内存条,日前贵阳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周绍刚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

  据了解,21岁的修文人周绍刚大学毕业后便在贵阳打工。但从事电脑工作的他,却不安于本分,修电脑时总是要顺手牵羊“拿点东西”。

  据法院查明,2006年5月1日,周绍刚在南明区都司路某网吧当网管时,利用维修电脑之便盗走该网吧内电脑上的两根内存条。之后,周绍刚从该网吧辞职到贵阳某公司实习。6月8日15时许,周绍刚受公司指派去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立交桥旁某网吧维修计算机。利用换内存条之便周又将该网吧电脑内的11根内存条盗走。公安机关接报后,在周绍刚销赃时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绍刚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作者:谢培松 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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