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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偷手机3000元摆平没好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今报讯(实习生邓丽婧)“都怪我吸毒,没钱就偷了手机。”昨天,刘某被沈铁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有固定工作的刘强(化名)几年前染上了毒瘾,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后,毒瘾又犯。8月中旬,刘强想买“杜冷丁”扎针,他在新民站前一家专卖店趁营业员不注意时,偷走柜台内摆放的手机一部,卖给他人得赃款400元。过了一周,刘强又来到卖店偷窃手机得手。

9月6日晚上,刘强再次光临卖店时,营业员发现后报警,刘强拿出3000元要摆平营业员,被拒绝后,警方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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