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受害人望获国家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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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20 东方早报 |
“今年年底,上海高院将出台三个规定,以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并全面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赵旭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即将出台的三个新规定除了一些基本原则以外大量的是对实际案件操作中的细节进行规范,以期达到指导明确死刑类重大刑事案件的审判公开、公正、公平。 此外,赵旭明还透露,高院目前正在 致力于研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拟在明年上半前出台,该制度将在刑事案件的犯罪人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时,由国家给与被害人及其亲属一定的补偿。 据悉,今年年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拟出台《上海法院死刑案件审判规程(试行)》(以下称《审判规程》)、《关于重大刑事案件证人、被害人、鉴定人出庭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称《出庭意见》)、《死刑案件卷务工作细则》(以下称《卷务细则》)三个规定,对重大刑事案件从审判到卷宗的保存都将作出详细的规定。 《审判规程》将把一直以来累积的刑事审判经验编辑成册,以便指导新兴法官队伍。 《出庭意见》旨在完善死刑案件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出庭制度。比如在某些案件中,证人害怕打击报复不愿意与被告人面对面出庭,则法院可以采取不同法庭视频传输的方式让证人出庭作证,在同步传输的影像中将证人面部或某些显著特征进行模糊处理。 《卷务细则》则意在规范死刑案件的卷务工作,提高案卷质量。 早报记者 李燕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