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防雷减灾办法》施行 今年惊雷夺命1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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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2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我省第一个防雷减灾地方性法规《贵阳市防雷减灾办法》今天起正式施行。 据统计,2001年至今,我省发生雷击事故1100多起,伤亡545人,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仅今年1到10月,全省就发生雷击事故253起,造成18人死亡,30人受伤,130件办公设备被击坏,699台家用电器被击坏,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办法》明确指出,防雷装置的建设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办法》还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明确指出: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设施,未安装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安装,逾期不安装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另外,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核准就交付施工的和防雷装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作者:王剑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