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控制垄断企业工资上浮很有必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59 大河网-大河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审核工资与效益挂钩方案。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尤其是2005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两倍以上的企业,要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下调至0.6以下。(11月30日《中国青年报》)

  对于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企业,所以有必要从严控

制其收入上浮比例,首先是这些企业的国有性质决定的。这些企业既然是国有企业,则所获得的利润理论上为国家所有,因而不能任由国家财富的管理者毫无节制地为自己提高收入,即便是经济效益较好的垄断企业,同样应该对其工资总量进行控制,否则就不能说不是对全民财富的变相掠夺行为。

  必须看到,尽管部分垄断行业效益很好,利润节节攀升,但是这些利润是通过国家投资的企业所创造,是以消费者失去同类商品选择权为代价的,而不是、至少不全是管理者在充分竞争的行业单纯依靠能力取胜,因而不能在垄断利润与管理者能力之间简单画等号,垄断企业工资水平随着垄断利润增长无节制上浮没有道理。

  更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收入可以随着利润无节制向上浮动,有些垄断企业难免要通过提高垄断产品价格来谋求收入水平的无限上涨。因而通过控制垄断企业工资总量压缩生产成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于垄断产品价格的控制。

  必须指出的是,控制垄断企业工资增长过快,并不是简单追求分配结果上的平均。另外,在对垄断企业实行工资总量控制的同时,还需在其内部平衡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尽管企业管理人员为企业的发展作出了相对较大贡献,但是由于其业绩的获得与所在企业的垄断地位密切相关,因而管理人员收入与普通职工收入不能过于悬殊。

  □魏文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