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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农民工不掏腰包可享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8:59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漯河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不需要个人缴费,且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昨日,漯河市劳动监察机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农民工在漯河市务工期间医疗保障问题,近日漯河市政府颁布实施《农民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农民工后30日内,必须到所在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经办

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参加医疗保险手续。用人单位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为缴费比率,为其单位的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统筹基金,不设个人同账户。

  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符合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住院标准、转诊转院管理办法以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比例,按照漯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首席记者刘广超通讯员张义长

  线索提供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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