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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电动车真能一禁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00 四川在线

  电动车在广洲被禁之后我不竟想到,谁是道路的主人?是政府,还是广大纳税建路的百姓,是有车族还是数以百万计的普通无车族?为何电动车主的利益如此简单就被剥夺,公安局一纸公文就可以让几十万辆电动车成为废品,就可让数十万人的财产不明不白的损失?为什么04年就不让销售的电动车,06才禁行,这期间公安干什么去了?政府干什么去了?

  路权,以及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不说是与生俱来,起码也是一种很普遍的人权,

这种权利是政府给的吗,不是,这应当是每个公民生而有之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政府给的,而应是天赋的,因为政府的权利从何而来,是广大纳税人给予的!如果政府出台的政策总是违背广大纳税人的基本利益,这就是侵权,那么这种对社会契约的破坏带来的是什么呢?对政府的信任度从何谈起呢?

  广州市公安局如此明目彰胆的侵权,严重地影响了群众的利益,对这样的行为,我们能保持沉默吗?不能!对这样行为的容忍,就是对公权无限扩张的容忍。公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这样的侵权频频出现,其公信力何在,我们是不是要对这样的公权说声不?

  此次禁电行为,依据不清,事实不明,其惰政之态一览无余!电动车上市之初,为何不先行制定相关规则,哪些能上路,哪些不能上路,产品目录有没有,认证有没有,事隔多年,行政部门不问责自己的行政行为是不是有偏差,而把板子一股脑打在无辜的群众身上,这是一个负责的政府应有的行为吗?

  从禁电到禁狗到禁小商小贩,我们的行政部门忙得很,可是这能博得我们的同情吗?一点都没有!行政能力如此低下,对管理如此疏忽,对各种问题毫无预见性,除了出台一系列惰政政策,还能干什么?我们的行政部门是不是该好好想一下了。

  近日见到有关商家和部分电动车车主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俺非常赞成。希望通过此事能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让政府更好地认识公权,更好地行使公权,而不是简单地在事情不好解决之时一禁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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