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费用该由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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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0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上午,黄女士告诉记者,2004年的时候,她就在南京彦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上班,应该算是个老员工了。今年8月份的时候,她被公司分派到湖南路上的一个商场做该化妆品的销售员。 到了商场后,商场要求她交200元的管理费。“这钱是我出还是公司出呢?”随后,黄女士就询问了公司的领导。 领导告诉她,钱先由她自己交给商场,然后再凭着发票到公司报销。于是,黄女士就把钱交了,同时公司也给她报销了。 前一段时间,黄女士想换一个工作环境,于是向公司提出辞职,当时领导也同意了。“不过,领导说200元的管理费要我自己来承担,因为我没有在商场干满一年。”黄女士感到很不能理解。 随后,记者联系了南京彦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200元钱并不是商场收的管理费,而是员工办健康证的费用,给员工报销这笔费用是公司的一种福利。 同时他告诉记者,当时就已经和黄女士讲清楚了,不干满一年的话就要从工资中扣除。现在他们也没有扣除她这200元钱,并且公司也多次通知她前来处理这件事情,但她没有来。 而黄女士表示,当时公司没有告诉她不干满一年的话就要扣钱。“如果知道的话,我怎么可能不干满一年就走人?”黄女士说,她早就有健康证了,并且还没有过期,也不存在办理健康证这一说法。 江苏南京普德律师事务所的徐龙才律师表示,商场收取的管理费针对的是化妆品公司,而非员工,因此这200元钱不能由员工支付。另外,公司也不能向员工收取押金等费用。季燃冰金周玉 (编辑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