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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比较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0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拿了新房的喜悦,很快被烦人的装修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淹没。像模像样地与装潢公司签了合同的陈女士说“被装潢烦得连死的心都有”。图省钱请了装潢游击队的马先生,则花钱请了律师告起“游击队长”。

  看了这二位的遭遇,大家不禁要问,如何让装潢变得顺心点?如果真遇上纠纷了,怎样才能治住那些不守规矩的装潢公司呢?法援热线邀请律师给出了初步建议,也希望市民

给我们来电话,讲讲你那本难念的“装潢经”。

  电话:8468660084686540

  >>>案例一

  装修材料频被“偷梁换柱”

  11月18日,陈女士与南京市某公司签订了装潢合同,当天下午装潢队就进入了她的新家,她的噩梦也就从这一刻开始了。

  第二天一早,陈女士就发现房间里积满了水,在四处观察后,发现原来装潢公司在施工的时候,在墙上打了个洞,正好打在了水管的位置上,导致水管爆裂,她马上向装潢公司反映了这个情况。装潢公司很快对现场作了处理,陈女士也就没说什么。

  正式施工开始了,装潢公司给陈女士运来了电线、电话线和网络线。陈女士发现,网络线原来合同约定的是四川安普牌的,而送来的却是安普同方牌的,陈女士觉得不对劲,就打电话到安普公司进行咨询,得到的回答让她很是惊讶,安普同方牌的网络线已经好几年没有生产了。后来经过协商,装潢公司又重新送来了安普宝光牌的网络线。这件事以后,陈女士对装潢的监督工作就更加仔细了。

  问题又来了,安装电线的接头处本该用盒子装好,而装潢公司只用塑料袋草草装了就用水泥封进了墙里。陈女士感到非常气愤。

  接下来,装潢公司又运来了打柜子用的杉木板,原来说好是用绿野牌的,可是装潢公司以没有该品牌为由,换成了燕盛牌。陈女士感到很疑惑,到装饰城逛了一圈,发现绿野牌的杉木板有很多地方卖,而她问了一些装饰店老板,对方竟都不知道燕盛牌。

  在这以后的日子,装潢公司只要一运来材料,陈女士都要去装饰城看看或者打电话去厂家问问,“如此一来二去,我都成了装潢专家了!”陈女士说,她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天天要去监督,她对装潢公司太失望了,不会再信任他们,接下来要刷油漆什么的,万一材料不符合环保要求,以后就更麻烦了,她和家人决定与装潢公司解除合同,“我现在宁愿把剩下的工程款都给他们,也不让这个公司做了。”

  >>>案例二

  装修游击队让我家“水上漂”

  马国龙当初找“装修游击队”来装修房子,就是为了图个便宜,没想到入住一个多月后麻烦就来了。

  迈进马国龙家的大门,脚下踩到的不是地板,而是一排排架空地板用的木条,木条下面的一个个方格里都是水,“扶着墙走,别掉下去了。”早已练就一身“水上漂”功夫的马国龙夫妇提醒着晃晃悠悠的记者。走进客厅环视一下四周,客厅有2/3的地板已经被揭走,只剩下一小部分靠近墙的地板上面放着一张饭桌和几把椅子,看起来像是个孤岛。

  在厨房,记者看到了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厨房水龙头下的阀门,由于专家的最终鉴定结果还没出来,马国龙夫妇没有修理,阀门还在滴滴答答地漏着水。对于这个阀门,马国龙的妻子有一肚子话要说,在她看来,这个坏了的阀门是包工头朱小平故意放上报复他们的,原因是装修期间他们跟朱小平发生了一些矛盾。

  朱小平是马国龙姐夫的朋友,在拿到这套拆迁安置房后马国龙找到朱小平想让他为自己家装修。装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朱小平突然提出增加工程预算,矛盾由此产生。在后面的施工中,双方又在购买材料时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工程结束时,马国龙暂时留下2000元工程款没有付给朱小平。

  马国龙说,在发现地板被浸水时,他当天就打电话给朱小平,朱小平于当晚到了马国龙家,看了后说是阀门质量问题,跟他没关系,因为阀门是马国龙自己买的。“阀门是我买的,但是你带我去你朋友那里买的,出了问题不找你找谁?”“我带你去只是给你个参考,又没强制你买。”当晚双方不欢而散。

  随后,马国龙又找到阀门经销商,在几次交涉之后生产厂家只同意赔偿他3000元损失。

  由于朱小平的装修队没有行业资质,马国龙在南京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的指导下,聘请律师将朱小平和阀门生产厂家一起告到了迈皋桥法庭。庭审中,马国龙提出了经过专家评估的2.5万元损失的赔偿要求。为了让朱小平心服口服,在开庭后马国龙又委托法庭重新聘请了专家组,对阀门进行鉴定,目前鉴定结果还没出来。(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律师建议

  所有约定都须具体而明确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刘正操律师结合装潢实际情况,提出关于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主要事项:

  选材约定、品牌约定要细,数量要确定,不要被装潢公司或工人牵着鼻子走,今天要买这明天要买那的;

  施工约定,如文明施工,不得在屋内随地大小便;

  施工期约定,对于施工期限约定要清楚,不能简单约定施工天数,而应该约定具体限度,如“在2006年12月12日前完工”类似的字眼应该出现在合同中;

  验收约定,装潢应该达到环保标准,什么样的标准也要明确;

  整改约定,如果一些工程需要返工,整改费用整改材料该谁来出?

  违反约定的惩处措施要明确,像陈女士虽然约定了要选择什么品牌,但是对于违反规定该如何处置却没有作出有效明确的约定,这导致解决问题缺乏相应依据。眭军杰张玉宝邱雯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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