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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将进入破产程序 新太科技股权拍卖搁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38 南方日报

  记者昨日从广州上市公司新太科技(600728,S*ST新太)获悉,原定于今日在广州东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的大股东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下简称“新太新”)持有新太科技29.9%股权的司法拍卖会取消,原因是新太科技接到通知,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即将进入破产清算。

  新太科技表示,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其大股东进入破产清算,有望成为其解决清欠

、股改、重组等重大问题的突破。而新太新代理董事长卢金树告诉记者:“破产的消息很突然,我们正在研究如何应对”。

  拍卖因破产程序启动中止

  根据新太科技今日的公告,新太科技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受理。目前该公司已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大股东破产案件已受理立案,原定于12月1日举行的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新太科技的5664.8594万股权司法拍卖会取消,该部分股权将在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依法处置。

  大股东破产或成推进股改契机

  距离年底上市公司清欠大关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新太科技董秘刘颍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太科技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对于深受大股东占款之苦、无法解决大股东清欠、推进股改的新太科技来说,大股东进入破产清算无疑是有利的,其影响主要有几方面:

  刘颍表示,新太科技第一大股东自2005年初资金链断裂以来,早已陷入债务危机中。尽管新太科技早在2005年3月底就已通过刑事报案追讨占款,但到目前为止大股东尚无任何偿还计划和措施。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共占用新太科技3.7亿元,大股东破产清算后,新太科技将依法向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组申报债权,与大股东的其他债权人一起参与平等受偿,如果大股东还有资产的话,或许最终还有望收回一些欠款。破产终结后,新太科技也可以依据清算结果对大股东欠款进行财务核销处理,从而彻底了结清欠。

  另外,破产后清算组接管新太科技大股东新太新技术公司后,非流通股东可以就股改方案尽快有效沟通,有望启动股改工作。清算组接管新太科技大股东后,新太新技术公司由一个理性的权力机构来管理,对保证新太科技公司经营活动不受干扰和影响是有好处的。

  大股东:破产如此突然不可理解

  当记者获悉新太新即将进入破产程序后,第一时间采访了目前新太新的代理董事长卢金树,他表示,“我也是刚听说这个消息,之前也了解到管理层希望大股东尽快破产,但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目前新太新的代理律师张俊龙提出异议:“为什么法院在决定(新太新)进入破产程序前,不提前知会并向新太新了解情况?”

  据张俊龙介绍,目前二股东辽渔集团提出破产的申请金额是1900万元,而实际上二股东去年曾联合新太科技和其一个子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但是被法院驳回,金额为4.2亿元。“我非常不理解,为什么4.2亿元的破产申请被驳回了,但是1900万元的申请却被受理”。他表示会建议新太新向有关方面甚至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张俊龙告诉记者:“目前法院只是受理(破产),但如果法院发现有关情况不符合规定的话,也会取消。”他提出,司法机关应该关注大股东提出的查账要求和对管理层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进行彻查。

  目前影响大股东破产进程的还有一些诉讼中的官司,其中一笔是原董事长邓龙龙在任时违规将上市公司的银行存单进行了担保借款,金额高达2.4亿元。在债务责任还没有进行司法裁决前,是否将破产程序拖得很久?对此,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方面都没能给出一个清晰的答案。

  本报记者贾肖明实习生冯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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