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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实现用人必签劳动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9:53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薛亮)企业拒绝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今后这种情况将不会再出现。昨日下午,深圳召开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透露,深圳将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力争三年内,实现用人单位与员工普遍签订劳动合同。

  在昨日的大会上,近年来,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协组织在推行劳动合

同、集体合同、三方协商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70个先进集体和121名先进个人,被深圳劳动部门予以表彰。

  记者了解到,自深圳建立特区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家协会就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建立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目前,深圳全市劳动合同签订数570万,签订率达92%。实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已达2万6千多家,覆盖309.5万员工。

  梁道行强调说,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今后三年内,深圳将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和劳务工为重点,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所有用人单位与员工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与此同时,深圳还将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并以大型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为突破口,在企业比较集中的社区、街道、工业园区,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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