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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弟弟和30岁姐姐争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0:3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本报记者刘治安

  【金陵晚报报道】 非婚生的小祖在父亲去世后,一分钱遗产也没拿到,在5个姑妈家靠吃“百家饭”、穿“百家衣”为生,和妈妈的生活无依无靠。为了争得属于自己的遗产,年仅3岁的小祖在全家叔婆姑婶的支持下,将自己两个同父异母的大姐姐告上了法庭。

  “七姑八婆”声援小侄

  昨天下午2时许,江宁法庭内挤满了小祖的叔婆姑婶,约有二十来人。“这个小崽子太调皮了,小手一扒,我家的被单上肯定留个手印子!不过他要是一天不到我家来,全家人就觉得不自在。”小祖的二姑妈提起她这个小侄子,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在一边的小祖,一会儿瞅瞅垃圾桶里有啥东西,一会儿摇头晃脑地看看记者们手中的摄像机,也许他还不明白这场官司对自己的意义。“小侄子的事就是我们大人的事,小祖才这么点大,他的两个姐姐(指王南和王北)做事太不像话了。”一个盲婆婆情绪有些激动,边说话边打手势。她是小祖的大姑妈,是来出庭证明小祖是她弟弟王富的亲生儿子的。说到这儿,大家七嘴八舌地数落起王南和王北,称这个家族早就认可小祖了,唯独两个姐姐不肯认。

  昨天,王北没有出现,而王南也显然没有预料到家族里的人会全站在小祖那一边,她匆忙躲到一间小房子里委屈地哭诉:她们姐妹俩什么遗产都没拿,大家在冤枉她们。

  拆迁款够吃一辈子?

  2006年3月27日,小祖的妈妈高丽向江宁法庭起诉,称小祖的父亲王富去世后,留有的遗产有谷里周村的30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一套房产和工程款30万元,要求分得所有财产的1/5。

  早在2002年,王富生前曾和村里签了一份土地承包协议,取得了该村30亩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的使用权。时隔3年多,通过该村的公路正好要征用土地,王富承包的部分土地也在被征用之列。

  担任小祖代理人的江苏国成律师事务所王亚洲律师告诉记者,在开庭之前,王南姐妹俩就土地被征用的问题,向拆迁办提出200万元的补偿要求,但对方只同意在100万元左右协商,具体的数额仍在商谈中。

  王律师的说法得到了小祖众多姑妈的认同:“据说只被征用两亩左右的地,补偿就上百万元,那剩下的地以后说不定就更值钱了。不提其他的房产和钱,也够我们小祖吃的了!”

  可小祖的妈妈和姑妈们最忧心的还是两个姐姐王南和王北,“弟弟都不认,这遗产怎么分呢?”30岁的王南和28岁的王北都已经成家,她们异口同声地否认小祖是父亲王富的亲生儿子。

  小祖生来就没名分

  早些年,小祖的父亲王富靠承包工程,积攒了一笔不小的家产。2002年,在他办养殖场招工人时,认识了年仅29岁的高丽,两人互生好感。半年后,王富和高丽过起了同居生活。

  与此同时,王富还是两个女儿的父亲。这事很快传到王富的爱人耳中。同年年底,爱人提出离婚,心中有愧的王富一时很难作出决定,只能两边都“安抚”。但紧接着,高丽怀孕的消息使王富的心偏向了一边。

  2003年7月,小祖出生了,老来得子的王富欣喜若狂,承诺要给母子俩一个名分。一年后,王富和爱人协议离婚了,条件是王富必须舍弃30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一半。为了儿子,王富咬咬牙同意了。

  “明年开春时,我们就领证!”2005年2月初,50岁的王富没来得及兑现承诺,就突发脑溢血身亡,留下孤儿寡母。这时,王富的前妻和两个女儿及女婿跳出来指责高丽“破坏家庭,没资格拿遗产”,拒绝其分遗产。可就在双方为遗产分配的问题争吵不休时,王富的前妻也因病去世,姐弟的遗产之争便愈演愈烈。

  昨天下午,因被告王南情绪激动,法庭只对小祖姑妈作了证词笔录,便宣布休庭,择日再审。(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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