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之父”挪用公款六成人认为可从宽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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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2:42 信息时报 | ||
清华阳光前老总、中国“太阳能之父”薛祖庆在职期间将公司100万转入私人账户并借亲属购房。辩护律师称将两笔钱互换不构成挪用公款。薛祖庆表示:“这笔钱放在我手里最保险,我对这个企业就像对儿子一样。”清华大学认为,薛已全部公款退还,其年事已高、身体不好望从宽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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