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美发足浴店先听居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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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4:55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今天起,本市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等服务业项目的设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开听证。这意味着,今后这四类门店在本市能不能开业,必须先听听周边居民的意见。 有影响须听证 今年10月11日发布的《上海市服务行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试行)》,是本市整顿和规范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的系列法规之一。该办法规定,在本市设立美容、美发、沐浴、足浴等服务业项目,并可能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的,应当遵照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委托服务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实施公开听证,以帮助环保部门在行使行政审批职责前,充分了解服务业项目对周边居民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由于《美发美容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沐浴、足浴行业经营和管理技术规范》于今天正式生效实行,因此,《上海市服务行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试行)》已具备操作条件。 据介绍,按照新的行政许可听证办法,今后本市美容、美发、沐浴、足浴场所的合法开业,只要可能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都将接受公开听证,由居民代表对其经营规模、经营时间、产生的噪声、污水的排放等细节进行合理质询。 不采纳须说明 居民代表在听证会上对开业项目提出的质疑、质询,将以听证笔录的形式固定下来,涉及的意见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如环保、消防等)调查核实。环保行政部门将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决定是否采纳居民的意见。居民在听证会中的主要观点未被采纳的,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将在审批中作出说明。 未听证可举报 即使已经完成了店铺租赁、装修等前期准备,只要在12月1日前尚未办妥上述服务业项目工商登记手续的,即日起,也应向环保行政部门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由环保部门决定是否组织召开听证会。 居民如果发现有即将开业的四类门店,而相关部门没有组织听证会,可以向所在街道、乡、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环境保护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