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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只需被访单位、个人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5:21 新民晚报

  10:00上午首家报道

  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今天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

  规定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应当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

请办理签证。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外国记者,在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有效期内免办签证,凭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多次入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规定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所携带的合理数量的自用采访器材可以免税入境,应当在采访结束后复运出境。外国记者因采访报道需要可以在履行例行报批手续后,临时进口、设置、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规定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外国记者可以通过外事服务单位聘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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