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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处处“避嫌”是一种为官美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5:21 四川新闻网

  据《新华每日电讯》11月30日报道,做了20年派出所所长、55岁的赵振金累死在辽宁省大连市原新港派出所任上。老百姓从没看见他和他手下的民警在辖区饭店吃过一顿饭,喝过一口酒,进舞厅跳过一次舞,到桑拿泡过一回澡。他的答案是:“我不是不知道海参鲍鱼好吃,我也不是不能喝上几盅酒,但为什么非得像苦行僧一样呢?就是因为只要我们进了酒楼等娱乐场所,即使是自己掏腰包消费,不了解的人可能会以为我们在利用职权揩老百姓的油,会在背后戳我们的脊梁骨呀!”

  总害怕老百姓以为公务员在利用职权揩老百姓的油,总担心老百姓在背后戳脊梁骨,于是尽管当了20年派出所所长,也不曾在辖区饭店吃过一顿饭,喝过一口酒,进舞厅跳过一次舞,到桑拿泡过一回澡,如此持之以恒的避嫌意识,怎能不让人肃然起敬,又怎能不让老百姓欢喜呢?

  穿着一身警察的制服,本就应该有警察的样子,时刻为这身特殊的制服争光,积极呵护这身制服附加的社会价值。可惜的是,一些警察肆意挥舞特权的大棒,吃了这家饭店吃那家,喝了这酒还要喝那酒,出了这个舞厅又进那个舞厅,不但要泡桑拿甚至还要泡妞,以至于闹出了什么政法委书记因为找不到小姐在夜总会大打出手,公安局政委在夜总会要旁边女青年陪酒不成便乱扔酒瓶等等新闻,让人唏嘘。

  作为人民的公务员,一时半会的避嫌容易,数年善于避嫌很难,20年如一日避嫌难上加难,需要的不但是自制力和把持力,更需要一种观念做强有力的支撑。避嫌的习惯一旦养成,就会产生强大的腐败拒绝力和免疫力,即使腐败的病毒再变种也难以逾越避嫌的廉正防火墙,必然随之产生自然生长的领导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和老百姓的和谐关系也就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了。

  为了避嫌,刻意把自己的行政言行禁锢起来,避嫌避得像苦行僧一样,这实在是一种为官美德,更是一种做官境界。在提倡行政智慧意识的今天,更多的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有了“避嫌”意识,那么,民心怎能不向,民言怎能不褒,民行怎能不拥呢?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做官要避嫌,何乐而不避呢!(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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