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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集中销毁2千多个品种 1100余万元的假劣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6:34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12月1日电(记者周青梅)12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5周年。当天,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长沙集中销毁了近期查处的一批货值110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记者在假药销毁现场看到,被查处的这些假劣药可谓五花八门,既有口服类药品、注射类药品,也有保健类药品,其中不乏一些常见药。据湖南省药监局介绍,这些假药来自

长沙、益阳、岳阳、株洲和湘潭等5个市,共涉及2000多个品种。

  据了解,2006年1-9月,湖南省药监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6328起,涉案金额2530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店355家,捣毁制假窝点4个,移送公安机关12人,判刑2人,行政拘留7人。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光荣向记者表示,今后仍将加大打击力度,对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乱纪活动要严惩不贷,决不心慈手软;对恶意违规侵害老百姓的行为,要严厉制裁,决不姑息迁就。

  当天,湖南省、长沙市药监部门工作人员还在长沙市街头设立多处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将真假药品对比展示以及现场受理假劣药品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开展《药品管理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1985年7月1日颁布实施,后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自200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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