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让“苦寒户”冬天不苦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7:45 四川在线

  目前国内北方城市最低气温大多已经达到零摄氏度以下,冬季供暖已经开始。随着天气越来越冷,低收入群体的采暖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仍是各方关注的热点话题。(11月30日《新华每日电讯》)

  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每年都能看到一些因为交不起暖气费而受冻或自行采暖的“苦寒户”。 特别是一些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和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

人员,是“苦寒户”集中的群体。近年来,由于一些城市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大量拆迁供暖小锅炉,加之衔接不到位,也使一部分本来可以享受的供暖群众受到了寒冷的威胁。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令世界瞩目,但在社会转型期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环境破坏等问题,使得社会不公平现象日益凸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实现社会的公平涉及到众多的方面和领域,必须深刻认识和分析各方面的利益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决不能顾此失彼。

  这些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扶贫帮困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我国贫困人口相对较多,救济工作难度仍然很大,而现行救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许多传统的救济手段沿用至今。尽管近些年来进行了很多的改革,但从体系建设的角度来看,仍然存在很多不足,特别是政府的救济还停留在单纯生活救济上,灾民生活救济、五保供养和临时性社会救济仍然是主要手段,救济制度建设仍然是粗放型的,社会力量在贫困救助中没有得到充分运用。要明白:“苦寒户”的存在,会带来了诸多问题:一方面是低收入群体的采暖权益无法保障。部分群众为过冬,用小煤炉烧蜂窝煤自行采暖,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和火灾屡屡发生;另一方面,由于低收入群体没有能力交纳采暖费造成拖欠,造成整栋楼房无法供暖的事情时有发生。

  笔者认为,要提高治贫能力,增强救助效果,让“苦寒户”冬天不苦寒。今后应多在谋发展、搞建设时下功夫。要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抑制不公平现象,努力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特别是“苦寒户”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这就需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依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人性化服务,切实解决好涉及“苦寒户”切身利益的问题。

  然而,在有些地方却把扶贫助困变成了平均分配,人人有份,这就失去了救助贫困户的目的和意义。有些群众本来不太困难,也争着抢着跟地方干部要救济。特别是有些青壮劳力,自己搞点种植业、养殖业,或者外出打工,也能创收,可他们也争着要救济粮款,甚至跟干部吵得脸红脖子粗,着实让人不可思议。而有些地方干部图省事,怕得罪人,只好按人口平均发放救济粮款,均摊匀散,起不到救济贫困户的作用。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真正落实为民惠民行动的实际举措。又近年关,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单位又在为贫困户筹集款物。期待各级领导干部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采暖等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把筹集到的救济款物真正用在帮扶贫困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上,千万不要搞平均发放!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让广大市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能够过上一个暖和的冬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