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司培训实习受工伤 公司置之不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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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0:00 东南早报 | ||
到公司培训实习 热点关注 □早报记者林加华刘波 小潘打进早报法律咨询热线时,话语很柔和,但只说了一句“我有点麻烦想请教”,就说不下去了。 21岁,小潘从贵州到厦门打工。他告诉记者,今年4月25日,他通过学校介绍,到厦门一家公司培训实习。6月18日,在工作中因为工伤事故,自己的左手中指骨折,先后需要进行两次手术。 “公司帮我出了第一次手术的费用,但是现在马上要第二次手术了,公司说我已经辞职了,他们没有义务承担这笔费用。”小潘说,手术完之后,医生都说自己不能从事重力的劳动,但是公司说没有这样的工作。想要求请假休息,公司不批准,最后不得不复工,两次在公司中暑病倒,最后不得不辞职。 小潘说,他到厦门打工出了事,都不敢让家里人知道,自己没钱了只好向同学借钱,四千多元放在身上都已经花光了,现在要手术了,公司不负责了,自己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看到早报法律咨询热线,想问一问专家: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否还应该承担这部分医疗费用? 他说,他到现在还一直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鉴定。 随后,泉州黄女士也打热线咨询了类似的问题。她说,五年前丈夫被人雇到青海工作,因为不习惯那边的气候而导致脑部受损,想咨询一下雇主是否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吴律师说法:工伤别忘鉴定诉讼要看时效根据相关规定,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到的人身伤害,雇主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这种人身伤害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即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小潘在公司时若有投保,可带上病历及伤残鉴定、住院医疗费用票据等,就人身意外伤害向保险公司理赔。 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如果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类似的工伤案件,工伤鉴定都是必需的,因此,当事人应该主动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另外,根据民法的规定,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两年之内没有任何的主张,那么可能会过了诉讼时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