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私生子争遗产状告同父异母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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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5:39 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江研)已婚老板与女员工发生恋情,并生下一子。两年后,老板与妻子离婚后,还未来得及与情人结婚就突然病逝,留下了上百万元遗产。今年3岁的私生子,为取得属于自己的遗产,将两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告上法庭。日前,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47岁的赵建国(化名)多年来经营建筑工程生意,积累下不少家产。2002年,他认 识了前来应聘的年轻女孩林玲(化名)。两人很快有了感情,半年后就同居了。而当时,赵建国家里有妻子和两个已成年的女儿。2003年7月,林玲生下一个儿子。第二年8月,赵建国与妻子正式协议离婚。离婚后,赵建国一直与林玲母子一起生活,并决定在2005年开春时领证结婚。但2005年2月,赵建国突然因病去世。蹊跷的是,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中,写明了“男女双方住房及财产由两个女儿继承,别人不得占有。”可离婚当天,赵建国和前妻还详细做了另一份离婚协议,其中写明:“男方因离婚所得财产及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其他人无权占有或处理,将来两个女儿与赵建国的其他子女共同享有继承权。” 赵建国死后,前妻及女儿、女婿等不同意将赵建国的遗产分给其3岁的私生子。今年初,赵的前妻也因病去世,两份离婚协议的谜团至今没有解开。今年6月,林玲以儿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酌情分配赵建国的遗产。据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