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艺校女生毕业后会不会主动陪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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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6:00 光明网 |
颜丙文 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以“实习”为名,将未成年女生送进杭州娱乐场所当陪酒女(《中国青年报》11月22日)。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有人视之为“女性就业边缘化”的体现(《信息时报》2006年11月23日),有人视之为教育产业化结出的恶果(《现代快报》2006年11月23日),更多的人则是痛骂艺校道德堕落,伤天害理,不禁呐喊道:艺校难道是为娱乐场所培养“小姐”的培 训班吗(《齐鲁晚报》2006年11月23日)?艺校将未成年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当陪酒女,我们可以对艺校口诛笔伐;可是,如果艺校女生毕业后只能选择当陪酒女,我们又该去谴责谁呢?艺校女生因害怕克扣工资而被迫当陪酒女,我们对她们充满无限同情;可是,如果艺校女生毕业后愿意主动陪酒,我们还有什么话要说呢? 娱乐场所里的“小姐”也许不乏艺校毕业生,但她们无疑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多半出身于贫困阶层。艺校当然不应成为娱乐场所的“小姐”培训班,但是贫困有可能成为“小姐”培训班最好的导师。一个家长对女儿说:“这种钱就是给你1万元,你也不能要,马上回家来!”可是,如果给10万元呢?还要不要回家? 在道德与金钱之间,我们无法苛求一个穷人作出同富人一样的选择。正像沈从文在著名短篇小说《丈夫》中所讲述的故事,乡村农民尽管每日辛苦劳作,却依然吃不饱,穿不暖,倒是将妻子送到城里的花船上卖身可以轻松地改变家里的窘境;于是,原本诚实耐劳、种田为生的丈夫大都“在娶媳妇以后,把她送出来(到花船为妓),自己留在家中耕田种地,安分过日子”。 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80%的学生来自贫困山村,学生可以欠交学费,虽然不能以此认定民办学校的本性就是慈善;但至少可以表明,农村女孩同城市女孩一样,不乏一颗追求艺术梦想的心。可是,昂贵的学费却将她们拒之于公办艺校门外,因此,能够免交学费的民办艺校就成为她们的不二选择。在人们的实际选择中,也许道德是最轻的一个砝码。 在我国教育体制不健全的境况下,民办艺校经受一些挫折可能在所难免。我们决不能因为一次“陪酒”事件就可以武断地认定“违规办学已成为一些民办学校的潜规则”,更不能认为“取缔是完全有必要的”。纵然民办艺校出现了“陪酒”事件,可是,公办高校不是也出现过“陪舞”事件吗?某高校于某日下午强迫该校女大学生为某省委党校某厅局级干部学员陪舞(新华网2004年10月28日)。 如果公权力的滥用能够得到有效禁止,“陪舞”事件就可以避免;设想一下,如果政府能够及早解决农村贫困与城市就业问题,“陪酒”事件想必不会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