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一八”大案主犯张显光昨日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6:14 今日早报

  

“一·一八”大案主犯张显光昨日伏法
“一·一八”大案主犯

  张显光昨日伏法

  1日上午8时30分,轰动全国的“1·18”大案主犯张显光,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终审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2003年1月18日17时许,张显光等人在沈阳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引爆自制炸弹,并向储蓄所人员开枪,造成4人死亡、5人重伤,抢走巨款220万元。(0210902)

  华商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