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至初一全天市区可放炮 郑州禁改限条例成功闯关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上仍禁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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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6:42 大河网-河南商报 | ||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法规。 [放炮条例]除夕至初一全天可燃放 根据《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过春节,郑州市民可以一睹离别12年之久的“火树银花不夜天”场面,除夕至初一全天内任何时间都能燃放。 条例规定,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每年的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市民可24小时燃放烟花爆竹。 但正月初一过后就有变化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之间,市民只能在每天7时至次日零时之间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时间,在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医院车站及其周边禁放 除夕那天要看清警示标志,虽然开“放”了,但是中小学校、幼儿园、加油站、加气站、医院、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及周边地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条例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车站(含火车站广场)、机场等交通枢纽地区;加油站、加气站等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条例还规定,在自家阳台、窗台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否则,可以罚款500元。 [学生安全条例]未尽到义务须校方要赔偿 根据《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因学校过错发生重大、群体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对于事故处理所需资金,购买学校责任保险的,由责任保险赔付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学校举办者承担;未购买学校责任保险的,由学校举办者承担。 擅自离校出事故学校免责 如果因学校方“出错”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将完全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学生擅自离开学校而发生事故,学校将不担责任。 条例规定,如果不是因学校过错造成学生自杀、自伤;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集体或擅自离开学校发生事故;学生自己到校或放学后擅自留在学校期间发生事故,而且不属于学校管理不当,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节水条例]超标用水最高加4倍收费 《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2007年2月1日起实施)规定,对于新建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设计日用水量在300吨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公寓、综合性服务楼等建筑;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设计日用水量在400吨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医疗设施;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且设计日用水量1000吨以上住宅小区,都必须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建设工程如果没有节约用水设施,或配套建设的节约用水设施没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而擅自使用,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条例规定应配套建设中水设施而没有配套建设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营业性的洗车场(点)必须使用节水型器具,有2个以上(含2个)洗车位的,不建循环用水系统,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经营洗浴、游泳、水上娱乐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不使用节水设施、器具,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超出计划用水指标20%以下的部分,加收两倍的钱;超出20%至50%的部分,加收3倍的钱;超出50%以上的部分,加收4倍的钱。 注:中水,即城市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水质标准的再生水,可作为公用设施和住宅冲厕、浇灌绿地、河湖景观、道路降尘、工业冷却、洗车用水,是国际公认的“城市第二水源”。 [环保条例]不过环保关投产可罚50万元 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建设单位如果没有取得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建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行政处分。 如果在人口稠密区建设项目,必须举行听证会或论证会,让老百姓和专家评评是否可行。 制图/方毅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