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如此规定 领导成员廉洁信息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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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6:42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本报讯近日广州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新的《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新《办法》,除了国家秘密、领导成员廉洁信息等八项外,其他信息都可依法公开,否则市民不但可进行投诉、举报,甚至可以打官司。 记者了解到,《办法》在全国率先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予以规范化和制度化。 哪些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是《办法》重点规范的问题。《办法》采用排除法明确了它的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领导成员廉洁信息、内部公文、尚在制定和讨论当中的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等,一共八大项。其中既有绝对不公开的信息,也有相对不公开的信息。如果是相对不公开信息,满足一定条件,或者是到了成熟的时机,也是可以依申请公开的。对申请内容能否公开,基于政府部门的审查。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意外。”广州市法工委一位负责人表示。 (据《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