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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就“如烟”问题作出回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7:47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就目前群众关心的“如烟”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作出回应。

  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表示,“如烟”主要成分是从烟草中提取的高纯度烟碱,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烟碱(尼古丁)”“烟碱化合物和制剂”被列为危险化学品。烟草专卖局在今年年初已建议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对“如烟”的生产销

售进行严格监管。

  工商总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总局已经请卫生、药监、安监部门对如烟产品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认定“如烟”是烟草制品或含有有毒物质,肯定不允许在媒体上发布广告。如果其继续发布广告,将依法进行查处。

  安监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在产品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可能带来的危害应当由相关产品的监管部门监管。目前,就“如烟”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有关问题,他们正在请示。

  又讯卫生部心血管病防治研究中心1日公布《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05》,其中披露,中国约有一半不吸烟者被动吸烟,超重在中年人群中已相当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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