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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益明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8:55 新闻晨报

  ■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大股东

  ■成中国证券资本市场首个被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掏空上市公司行为的高管

  □据新华社四川遂宁12月1日电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1日上午一审宣判,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大股东、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益明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益明成为中国证券资本市场上,第一个被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掏空上市公司行为,并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上市公司高管。

  此外,深圳市明伦集团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5000万元。其余5名被告犯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5年,并处罚金10万至20万元。上述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将被依法追缴,发还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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