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日本战争孤儿将获赔4亿多日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09:06 南方日报 |
据新华社电日本神户地方法院12月1日就65名遗留中国的日本战争孤儿要求日本政府赔偿一案作出判决,支持其中61人的诉讼请求,命令政府向每名原告支付660万至2300万日元不等,共计4.686亿日元的国家赔偿。 日本战争孤儿是指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跟随父母前往中国东北地区,在日本战败前后与父母失散,遗弃在中国的日本儿童。他们在中国收养家庭中长大,于1976年12月至1999 年12月期间陆续返回日本。法庭审判长桥诘均在陈述判决理由时指出,遗留孤儿问题的产生源于日本对伪满洲国的移民政策,帮助他们早日回国是政府的政治责任。1972年日中邦交正常化后,政府对没有身份保证的遗留孤儿回国进行限制,是违法行政。法院以政府违反法律限制孤儿回国、回国后也没有对他们履行使其独立生活的援助义务为由,作出上述判决。 日本政府在判决后表示,将在详细研究判决书内容后决定如何应对。 中日邦交正常化后,大约有2500名遗留中国的日本战争孤儿回日本定居,加上家属共约9000人。他们在日本的生活大都很困难。目前日本全国有关遗留孤儿的团体诉讼正在15个地方法院进行。日本媒体指出,此次神户地方法院第一次作出承认国家有赔偿责任的判决,势必会对今后日本政府的遗留孤儿政策和同类诉讼产生较大影响。 图: 1日,在日本神户地方法院外,遗留中国的日本战争孤儿为胜诉而欢呼。本版图片均由新华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