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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艾滋,干预才是硬道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0:30 信息时报

  政府疾控机构向包括“小姐”在内的艾滋病高危人群,指导使用安全套,与警方的“扫黄”、“严打”发生矛盾。有人批评“政出多门”,更多的人担心教“小姐”用套,会突破现行法律和社会伦理的底线,导致“黄业”泛滥。然而,面对我国“处于艾滋病祸害爆发边缘”(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语)的严峻形势,干预才是硬道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艾滋病的感染扩散,目前已从医源性传播传向性传播发展。“扫黄”是必要的,但
据社会学家估计,全国“扫黄”的累计人次,只占卖淫嫖娼人员的10%;目前艾滋病感染者高达84万,去年9个监测哨点的暗娼感染率超过1%,达到高危警戒线。因此,鼓励、引导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减少艾滋病的感染、传播,是刻不容缓的现实之需。“染艾”和可能“染艾”的人群,不管其行为是否违法,从人道主义出发,我们都无权无视他们的生命健康。

  国家《艾滋病防治条例》在防艾的医源

性感染方面,有强有力的措施,但对更为重要的性传播感染,措施很不够而且可操作性不强,疾控人员受到“有黄不报”、“帮‘妈咪’安全挣钱”的指责,与此有关。其实,艾滋是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中普遍存在的“世界病”,不能只靠治安民警和文化侦缉严打“黄潮”,而应以社会公共管理的办法进行治理。印度和泰国的“黄业”每况愈盛,但由于实施了“用套”等的有力干预,艾滋病获得了有效遏制。今天我们如果放弃干预,将来必然付出更沉重、更惨痛的成本。

  当然,疾控机构教“小姐”哄嫖客用套的行为,是值得警惕的,防艾的任何措施,都不能触动法律和社会伦理的底线。那种把“小姐”称为“性工作者”,为获取信任而不惜扮演嫖客的做法,都会带来观念上的混乱。然而,这只是缘于他们的政府身份,如果像香港那样采取民间方式,争议就会迎刃而解。因此,问题不是要不要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而是干预应以什么身份、什么方式。

  贺贝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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