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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水平将高于健全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0:41 常州日报

  “十一五”期间:

  本报讯“十一五”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都要纳入新的保障体系,且保障水平要高于健全人。这是11月29日召开的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

  我市现有20万残疾人。“十一五”期间将以解决残疾人就业,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

生活,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工作等为重点,让残疾人真正过上小康生活。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对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一律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引导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确有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拓展就业新领域,重点是面向社区,开发娱乐、保健、保洁、保绿、公共服务等就业岗位,鼓励残疾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实现就业。对于无劳动能力或虽有一定劳动能力但由于种种原因而处于窘迫状况的残疾人,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符合条件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基础上,低保标准提高10%%以上;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时,不同情况给予优惠照顾,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保障水平高于健全人,使他们的衣食住行和就医就学问题能够得到保障;强化服务力量,整合资源共享的服务网络,继续实施“助行、助视、助听”和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共享明天”、“康复四进”(即康复职责进社区,康复器材进社区,康复知识进家庭,助残服务进家庭)等专项工程,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确保到2008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到2010年全面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市领导张晓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残联副理事长肖敏及市领导周亚瑜、张力航、何祖大等参加会议。(汪天立顾生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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