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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0:41 常州日报

  ——访市建设局副局长潘企强

  随着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工程建设市场和市政公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妨碍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肩负常州城市建设重任的市建设局如何远离商业贿赂,确保城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建设局副局长潘企强。

  潘企强说,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建设局积极开展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工作。一方面对2001年以来的各类案件,尤其是对涉及商业贿赂案件的发案原因、发案规律、发案重点部位等进行认真分析;另一方面对全市建设系统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进行研究。调查显示,从2001年至2006年4月,全市建筑市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起,刑事处理7人,纪律处分9人,涉案金额54.75万元。市建设局专门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明确总体目标,并特别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7个重点部位,主要是工程招投标领域、行政审批环节、工程施工环节、项目预决算环节、物资采购领域、城镇房屋拆迁环节和国有企业改制环节。

  市建设局近年来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创优质工程,育优秀干部”活动;严格执行《常州市建设工程市场廉政准入规定》、《廉政准入实施细则》,全市近20家建筑企业因违反规定,分别受到限制半年至两年进入市、辖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处罚;而且,还加大了《廉政责任书》制度的执行力度,最近,市建设局又用一个月时间,全面完成了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工作。

  日益复杂的环境对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潘企强表示,下一步市建设局将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的督检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渠道,从严查处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此外,还将坚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问题,如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房屋拆迁、行政审批工作等制度,严格建设工程市场准入退出制度,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加强诚信建设;制定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本报记者周瑾亮林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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