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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更有利于改造轻型犯罪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14:19 新闻晚报

  “一万多字的矫正记录绝对是极少见的。”上海市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朱久伟前日对记者表示,这样的矫正一般只针对违法犯罪风险度较高的对象,分不同阶段运用心理学等工作方法进行矫正,帮助人需要花费很大精力。

  在社区矫正期间,若是出现严重不服管教的都是要收监的,更何况是犯罪了,所以,徐罡的事情确实是仅此一例。对未成年矫正罪犯执行暂缓收监的决定,是为了最大限度地

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这为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探索了新思路,而且为进一步制定《社区矫正法》以及制定区别于成年矫正对象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提供了十分重要立法的事实依据。

  社区矫正主要针对一些缓刑、假释、未成年人等轻型犯罪对象,对其进行监督,促进其改造,这种做法有利于案主与社会的融合,被社会接纳的程度也高,有利于减少和预防犯罪。矫正办也鼓励大家创新,杨浦区、浦东新区等一些区县都有特色的做法。

  上海去年起全面推行社区矫正,目前共有469名矫正社工,与被矫正对象的比例是1:50。今年1月到10月份,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是0.28%,2005年是0.518%,工作效果明显。目前上海正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通过一些试点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完善,促进“平安上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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