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谁在公共信息上揩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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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2日20:00 光明网 |
崔彦治 公共信息,顾名思义,就是全社会共享的信息资源,然而,时下,越来越多的公共信息却被“私有化”,交通违章查询要收费、考试成绩查询要收费、机场航班查询要收费、银行卡跨行查询也要收费……越来越多的公共信息变成了一些行政机关和垄断企业的收费项目。(11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 文章举例说,北京一位中学生按照准考证上刊登的电话号码查询成绩,但令人难以 置信的是,电话里传来的第一句话竟是“本栏目每分钟3元”。还有,今年7月,在上海一家外企工作的邓小姐因持银行卡到银行ATM机查询时发现,每查询一次银行卡余额就减少一些。于是,一纸诉状将当地四家银行一起告上了法院。调查发现,凡是这些公共信息的提供者,都是那些处于强势地位的政府部门和垄断企业。公共信息变成了一些人的“私财”,折射出政府不作为,是一种懒政的表现。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市场,如果政府部门不去及时、有效、充分的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自然会有人去占领这块市场,谋取利益。 目前,在行政法规尚不健全,法规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也给一些行政部门的“权力寻租”提供了可能。一些部门采取“法律规避”的手段,通过寻找“代理商”的方式将公共信息服务商品化以谋取非法利益。这其实是部门利益不断膨胀的一种表现。是假公权以济部门之私利,小团体之私利,个人之私利,最终将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诚信形象。 对于企业来说,一家企业向社会提供了商品服务,那么,从自身利益考虑,按照一般社会原则,必然要同时向消费者履行提供保障服务充分行施的义务,这是在充分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必然选择。而将本来该向消费者无尝提供,甚至是做为与对手展开竞争的重要手段的包括信息在内的商品服务,变成二次营利,这种完全不顾及消费者的作法,现出了垄断行业的霸王面目,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也有悖于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公共信息资源不能成为牟利工具,要真正做到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就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取消部门非法利益,健全相关的法规制度,以维护经济社会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