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政府官员“公开道歉”应成为制度常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0:25 红网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1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8人受伤,性质恶劣、影响极大。12月1日,曲靖市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王喜良以及富源县委书记宁德刚,在由曲靖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现场直播的曲靖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向社会公开道歉。(12月2日《都市时报》)

  近年来,政府官员向公众道歉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印象中有吉林省省长洪虎就吉

林市“2·15”特大火灾事故及时通过当地媒体向全省人民道歉;安徽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庆强就“空壳奶粉”致婴儿死亡事件在媒体上公开作检讨;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就重庆市接连发生两起未成年人因进入网吧而引起的恶性事件坦陈自己没有履行好职责该打板子……这股主动担责的政坛“新风”,昭示着政府官员越来越理性地看待自己的过失,也表明政府正在把公开道歉演绎成一项制度常态。

  政府官员公开向人民群众道歉,体现了政府重视和尊重群众利益、勇于面对现实的勇气和决心,有了这种用于改正错误的决心,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担负起责任。这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道歉”,有利于亡羊补牢,化解矛盾,减少失误,杜绝重大事故的再度发生;有利于改善政府形象,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亲近感,维护和提高政府及官员的公信力。2004年,轰动全国的银川市出租车司机集体“罢运”事件发生后,银川市政府没有采取“堵”的做法,而是冷静分析事件原因,并主动承认错误,市长刘学军的公开道歉成了控制事态并最终解决矛盾的转折点。

  然而现实生活却并非如此。长期以来,一些政府部门和一些政府官员以老大形象自居,认为开口道歉会很没面子,会伤了自尊,会影响在百姓心中的地位和权威,因此“死不认错”便成了一种官场顽疾。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公众只能在电视上看到外国官员鞠躬谢罪,却无法在法律体制之外,要求本地政府官员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即便偶有官员“道歉”,也是为了应付舆论监督的“应景之作”,给群众的感觉是“一点不爽”。其实这是严重的官本位思想在作祟,其结果是拉大了政府与百姓的距离,疏远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淡漠了官员与群众的感情。

  俗话说得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作为一级政府或者代表政府的公务员,在制订政策、执行政策、处理突发事故的过程中,不可能做到完美无错,“一切尽在掌握中”。发生大的纠纷和事故,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亲临,严肃查处,妥善处理是必不可少的。除了做好这些工作之外,政府官员还应勇于就政府在事件中的的失误向群众公开道歉,求得群众的谅解。这是政府吸纳民意、赢得民心、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政府纠错的一道必经程序。因为只有敢于承担责任的部门才会成为百姓欢迊的部门,只有敢于承担责任的领导才可能成为群众欢迊的领导。如果诿过塞责,人民群众就永远不会宽恕这种官僚主义的失职行为。

  眼下打造“责任政府”已成为各级领导的共识,而“责任政府”的底蕴和内涵就是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利益。政府官员放下架子,拉下面子,敢担担子,该出“口”时就出“口”,勇于向公众道歉,这是“责任政府”对群众高度负责的表现,令人击掌叫好。不过,公众也并非只满足于官员道歉,更关注深刻查找问题的原因,并据此制定解决方案,使问题得以深入解决,利益得以最大维护。如果“公开道歉”成为某些官员公关的方式和“洗责”的工具,道歉之后没有了“下文分解”,这样的道歉不论何其发自肺腑,也是“作秀”,得不到老百姓的认同和谅解。

  由是观之,在当前政治生态中,亟需从制度层面给官员道歉订几条规矩,什么情况需要道歉,什么职级的官员出来道歉,在什么范围内道歉,以什么形式道歉,公开道歉以后怎么办,等等。过失巨大时,政府官员不仅要道歉,还要接受“问责”直到法律的制裁。如此,方能使政府官员公开道歉走向正常化和规范化,叫好又叫座。

稿源:红网 作者:高福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