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注册会计师被判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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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0:46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泰兴12月2日电(陈军 曹卫东)11月29日,经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定管辖),为“齐二药”造假者王桂平开绿灯的南京市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张忠仁(本报一版6月8日曾报道),被泰兴市法院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5年10月17日,张忠仁受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指派,为委托人王桂平提供注册公司验资服务。他未实地察看被审验单位住所、未向银行寄发询证函就私自加盖了主任会计师李 某的印章,当天出具了验资报告。张忠仁没有想到,王桂平竟是日后“齐二药”制售假药案中的假药原料提供者,并且其提供的所有验资文件均系伪造。 陈军 曹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