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荤段子”能吃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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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1:27 沈阳网-沈阳今报 |
随意给女性发送“荤段子”将有可能吃上官司。12月1日起实施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对女性遭受的“性骚扰”内容作了较明确的规定。 第36条款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本人意愿,以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第55条款中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