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提高抚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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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1:52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为全面贯彻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临淄区大幅度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全区在保持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10%的增长率的同时,对入伍时间早、生活相对困难的部分优抚对象有所侧重,其中六级因战残疾人员增长23%、六级因公残疾人员增长27.5%,而八级因战残疾人员涨幅高达46.3%。此外,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农业户口的每人每年提高396元,城镇户口的每人每年提高504元;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每人每年提高276元。此次 提高标准所需资金89万余元已由区财政垫付。目前,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民政办公室正积极开展工作,确保2006年12月15日前将增补的抚恤补助款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江秀文 李春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