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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1:52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为民工讨薪特别行动”,共办理案件200余件,为500余名农民工讨回了“救命钱”。在全市实施法律援助“1+1”工程。即在乡(镇、街办)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设立法律援助信息员,力争做到一乡(镇、街办)一站,一村(居)一员,畅通农村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渠道,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居”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宿敏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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