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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指标摊给职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4:12 钱江晚报

  拿到10月份的工资,湖南永州市第二中医院职工刘喜兰(化名)发现,自己这个月的收入少了200元。与刘喜兰一样被扣钱的,至少还有30%的职工。

  “从10月份到12月份,每名职工都必须往医院带住院病人,每少完成一个指标,就扣发工资200元。”刘喜兰对院方公布的这一政策颇不理解,医院怎能靠这样的手段来提高经济效益?

  永州市第二中医院副院长彭致善称,向职工下达住院指标,是因为反商业贿赂导致医院收入大幅下降,只有采取这种非常措施,“解决职工的工资问题是最大的福利”。实施这一政策后,医院从每天40名住院病人变成100名以上住院病人,这一变化让医院领导颇感欣慰。

  医院强行摊派住院指标

  刘喜兰是永州市第二中医院的一名普通医务工作者,每月收入为1000元左右,在当地居于中等水平。因为家庭情况特殊,全家开支要精打细算才能勉强平衡。突然被扣掉200元,让刘喜兰很难接受。

  11月20日上午,在芝山区怀素公园,刘喜兰特意挑了一个偏僻的地方约见记者。“大概是两个月前,医院开了一个会议,主要就是要求医院的所有职工都要往医院带住院病人。从10月份到12月份,每个医生要完成4个住院病人的指标,护士和后勤人员要完成3个住院病人的指标。如果完不成规定的指标,就要受罚。”刘喜兰说,每少完成一个指标,医生罚300元,普通职工罚200元。由于没完成10月份的指标,刘喜兰的工资少了200元。

  在永州市第二中医院,记者随机采访了两名医院职工。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职工证实了刘喜兰说的情况。“医院采取这种措施,对我们这些没有病源的职工来说,是不公平的。那些医生由于手头掌握病源,只要稍微跟那些需要住院的病人做些工作就可以。我们普通职工到哪里去拉病人来住院呢?”

  按职工等级和收入定任务

  杨秀英(音)是永州市第二中医院的副院长,11月21日上午,就有关职工反映的问题,在医院办公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有职工反映,医院规定职工都要向医院拉一定数量的住院病人?”

  杨秀英:“医院收入比较差,住院病人只有40名,职工却有300多人。40个病床(的收入)根本发不出工资。”

  记者:“确定分配指标的原则是什么?”

  杨秀英:“医院在10月8日召开会议,把病人的入院数量与个人的工资收入(挂钩),定了个任务。后勤等普通职工每1000元工资收入完成一名病人住院的任务(从10月到12月),医生则分档次确定住院病人的指标。”

  记者:“医生怎么按档次分配呢?”

  杨秀英:“副主任医生,每600元收入,完成一名病人住院的任务;主治医生每700元收入,完成一名病人住院的任务;一般医生每800元收入完成一名病人住院的任务。”

  记者:“完不成任务如何处罚?”

  杨秀英:“普通职工每少完成一个任务,扣200元,医生每少完成一个任务,扣300元。”

  一个月后住院病人翻番

  “实施这一措施,效果非常明显。”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彭致善坦言,“浮动工资制度”刺激了医生的积极性,住院病人明显比以前增加了。

  彭致善在这里提到的“浮动工资制度”,就是刘喜兰口中的“摊派住院指标并与工资收入挂钩”。彭致善说,9月底以前,医院的运转非常困难。国庆节之后,医院开会制订方案,把职工的工资拿出一部分来浮动,这笔浮动工资与是否完成住院病人的任务挂钩。彭致善说,这一政策的出台,征求了大多数职工的意见,取得了他们的同意。

  彭致善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医院共有131张床位,9月底,只有40张床位住了病人,月收入约18万元,与医院每月30万余元的职工工资开支相差太远。

  但自从推出“浮动工资制”以后,这一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彭致善说,10月份,住院病人总数达到了70人,(比上月增加七成左右),进入11月份后,数据持续上升,目前保持平均100张床位的水平,是9月的1.5倍。

  反商业贿赂让医院陷困境

  为什么要定这样的任务?彭致善给出了理由。

  “芝山区仅有56万人口,却有十余家医院,医院竞争激烈,导致效益滑坡。”彭致善说,他们医院属基层医院,与其他大型医院竞争明显处于劣势。

  除此之外,彭致善认为,今年上半年以来开展的反商业贿赂,也直接影响了该院的经济效益。 “反商业贿赂导致医生工作积极性下降,住院病人人数从4月开始下滑,医院收入与同期相比少了20万元/月,已不能保证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了。”彭致善说,实行“浮动工资制”是无奈之举。

  彭致善强调,医院推出此举,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想留住人才。他说,今年来,已有七八名骨干医生流向其他医院。“如果连工资都保证不了,将会有更多的医生离开。”

  摊派任务违反相关法规

  湖南融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冯向阳表示,卫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曾多次发布文件规定,“禁止医疗机构服务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直接挂钩”。国家卫生部2006年第12期《卫生纠风工作简报》中也有明确的规定:“禁止科室承包或出租,禁止给科室下达经济指标和科室收入与个人奖金、工资分配直接挂钩等。”永州市第二中医院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变相实行服务收入与医务人员分配直接挂钩,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如果医院根据这种不合法的考核方式克扣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导致职工依法获得的收入减少,此行为则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相关职工可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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