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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亡故残疾 家庭每人每月补助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5:31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静)2007年1月1日起,我市被确认为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扶助的对象,将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每年一次性发放扶助金,直至年满60周岁享受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为止。

  昨日,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会获悉,我市出台了《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扶助制度试行办法》,将加大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的扶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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