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摊贩学会“依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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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6:00 光明网 |
颜丙文(北京编辑) 北京市城管队伍从即日起将开展为期1年的执法队伍大整顿活动,市民发现城管随意罚款等九大违纪行为时,可直接拨打96310进行举报。此外,市城管执法局将加强与市区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严肃查处内部违规违纪案件。(《京华时报》11月26日)。 “城管执法规范化”不仅与一般市民关系重大,更与小摊小贩们休戚相关。城管与 小摊小贩之间“猫捉老鼠”的情形每天都会在街头出现。大力整顿城管队伍成为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同时,也要让小摊小贩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凭借劳动谋生的公民,小摊小贩也有着私人财产不被肆意侵犯的权利。在我所居住的小区附近,有一个在街头卖爆米花的乡下老汉。他的爆米花很香很甜,我很远就能闻到散发在空气中的诱人味道。那天晚上路过的时候,我买了一袋。我问他:“为什么你白天不出来卖呢?很多人都喜欢吃。”他说:“白天有城管,晚上没有。有一次,城管把我的三轮车没收了,我交给他们300元钱后才要回来。”我又问:“他们有没有向你出示执法证件?有没有开正规的罚款单?”他说:“啥都没有,连一张罚款单也没给我。我们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谁懂这个啊?他们只要不把三轮车没收了就行。” 的确,一个农民从闭塞的农村来到大城市,他们有太多不知道的东西。他们不了解作为社会公器的法律,不知道城管执法还需要执法证件,还需要执法主体符合规范,以为只要穿着城管制服的人都能管理他,“冒牌”城管也能耀武扬威;他不一定知道城管罚款还需要执行“罚缴分离”的制度,以为只要是城管就有权收取罚款;他也不一定知道一些城管“吃拿卡要”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一连串的疑问道出一个事实:不但需要让城管学会如何“文明执法”,也要让小摊小贩学会如何“依法维权”。 任何一项行政管理活动,只有实现“双向互动”才能收到成效。既然能够开展“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也完全可以开办“小摊小贩法律学习班”,让小摊小贩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抵制“乱罚款”,抵制“吃拿卡要”。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促使“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向实处。否则,当一些城管面对所谓“无知”的小摊小贩时,又会频频出现“暴力执法”现象;一旦小摊小贩的情绪失控,又会以“暴力”作为回应,后果不堪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