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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定用酒”与“老师指定教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6: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李甘林

  陕西省勉县联盟小学教导主任曹某要求学生必须在其指定的书店去买一本名为《倍速训练法》的辅导教材。对没有买到辅导书的同学,曹老师进行了批评、罚站、打手等处罚。(12月2日《新京报》)

  政府公务接待有指定用酒:“宁夏红”枸杞酒被指定为政府接待用酒,南极洲冰生态啤酒被枣庄市委市政府指定为接待用酒,“酒祖杜康”被指定为陕西省政府接待用酒……同样,教育战线也有种种指定产品。据我在教育系统任职的同学讲,教育主管部门或领导有指定的印刷厂、指定的教辅编写者和出版商,校领导有指定的进餐酒店宾馆,后勤主任有各种指定的采购品。他们都知道通过指定享受许多好处,凭啥这名老师就不能也享受一把指定的实惠?

  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我们当然应该谴责这名无视禁令、非法体罚学生的小学教导主任,但是,要革除老师染指教辅的“指定”怪事,首先就必须拿他所效仿的那些“上家”是问,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指定”的危害和对人灵魂的扭曲作用也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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