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三名违纪大学生申诉获“减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6:39 江南时报

  近年来,学生因为考试作弊纠纷状告母校的官司屡见不鲜。在这些案件中,既有学子们的不满与怨恨,也有高校恨铁不成钢的尴尬和无奈,可以说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些校园琐事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针对考试作弊带来的种种纠纷,有没有一种更好的办法化解矛盾与无形呢?最近,南京工业大学校园里就出现一件新鲜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校小A等4名同学的申诉,他们反映因涉嫌考试作弊而受到学校记过处分,认为处分过重,要求重新审理。对于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处理这起校园考试作弊事件的前前后后,记者进行

了采访。

  据知情人士介绍,这4位同学均为同班同学,在学校一次考试中被发现涉嫌夹带或是抄写公式等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学校有关部门对其4人进行了记过处分。在被学校处分后,他们一致认为处分过重,要求重新审理。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所在办公室校团委受理这四起申诉案件,并进行了取证、核实。10月23日上午,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理此申诉。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高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法学专业教师代表、学生工作干部代表、随机产生的3名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校团委书记张健首先向委员会成员简要陈述了四名因涉嫌考试作弊而受到记过处分的四名同学的申诉理由。委员会13名成员经过讨论、质证及最后陈述三个环节,提出建议意见:其中3名同学的处分决定应重新审理;另一名申诉同学维持原处分决定。最终,小B、小C两位同学原先的记过处分降为严重警告处分,小D同学原先的记过处分降为警告处分。有关人士指出,虽然三位同学还是受到了校纪处理,但因为只是警告处分,对其今后继续升学就业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三位学子申诉成功获“轻处”

  对于这四位同学的不同处理结果,南京工业大学的相关人士对案情进行了解读。针对小A同学提出自己实施作弊行为未遂,不应按考试作弊论处的说法,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给出了不同的意见,委员会认为,基于小A同学夹带纸条进入考场,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关于本科考试管理规定》第三条第4款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书籍(开卷考试除外)、记载课程内容的纸张及与考试有关的信息随身携带或带入座位。小A同学已满足考试作弊构成要件,因而维持相关部门的记过处分决定。

  小B、小C两位同学则承认,考前曾在桌面上抄了几个平时记得不熟的公式,但开考前老师临时移动位置,原先所抄公式根本不可能看见,自己考试桌面上的公式并非自己所写,不应视为考试作弊。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基于小B、小C两同学坦承在考前所写公式的事实,但移位后桌面公式属于谁人所为的事实无法认证,建议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论处,将原先的记过处分降为严重警告处分。

  另外一位小D同学违纪情节较轻,只是监考老师在检查桌面时发现桌面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和公式,其行为构成考试作弊。D同学认为,其所在桌面上的内容压根不是自己所写且自己在先前的座位上也未写任何内容,自己既无作弊动机也无作弊行为,相关部门给予的处分过重,请求重新审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表示,基于D同学移位后桌面公式属于谁人所为的事实无法认证,建议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将原先的记过处分降为警告处分。

  权威人士详解申诉案情

  对于涉嫌违纪的学生通过申诉来“减责″的做法,记者采访了部分大学生。广大学子一致认为,这种管理方式很人性化,也很新颖。尽管学校最近几年的考试违纪事件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仍要加强对考风的建设,指引学生以诚信为准绳,健康成长,迈好大学生活的每一步。该校制药专业陈玮同学认为,这四位同学都懂得行使自己的权利,就处分的轻重向学校提出申诉,并且学校也同意减轻了三位同学的处罚。应该说,学校成立申诉委员会,是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以更加人性、民主的方式来管理学生工作。它让学生有了自己的发言权,也让学校能够倾听学生的意见,实现了学生从被动到主动的角色转变。在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这种新型管理模式为营造工大和谐的校园氛围作出了一份贡献。

  生物工程专业练敏同学表示,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给了学生一个维护自身合法的、正当权利的渠道,然而,必须明白“申诉”的前提是学生正当合法的权利受到不公平对待。对“申诉”事件,作为旁观者,有的应该是反思,对学生来说,遵守规章制度应是做人的基准。

  众多学子认为申诉会议很新颖

  申诉学生

  表示很感动

  参与此次申诉的学生小D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自己当时可能与监考人员发生了一些误会,这可能直接导致了自己卷入了这起违纪事件中。他表示,十分感谢学校可以给他为自己辩解的机会,也十分感动学校给了他重新找回自我人生价值的机会。今后,他一定严格校纪校规,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其他几位申诉学生也都通过不同的渠道表达了感谢学校的意愿,并表示一定会引以为戒,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各方人士解答

  申诉事件疑问

  尽管这几起学生申诉事件已经尘埃落定,但不少人士还是有着这样或是那样的疑问。诸如,作弊未遂和作弊既遂的处分是应统一视之,还是区别处理?对有作弊嫌疑学生的处理减轻是否是对学习认真、恪守规则学生的不公平?对于上述疑问,记者采访了南京工业大学校团委书记张健。他表示,作弊未遂和作弊既遂的说法不够准确,应该是违反考场纪律和构成考试作弊。从校纪校规的角度看,区分这两种行为还是比较容易的,难就难在调查取证的阶段。从另一个方面看,这次对三位学生从轻处理并非人们想象中的宽大处理,而是申诉委员会本着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依据校纪校规公正地进行了处理。他提醒一些学子,一旦涉嫌作弊,进行申诉只是学生的正当权利,并非减责的“灵丹妙药”。“我们会依据校纪校规对违纪学生进行公正的处理,最终要让他们心悦诚服。”张健坚定地说道。他还透露,从三位学子申诉成功获“轻处”以来,还没有学生反映处理不公正,广大学子对学校的做法持总体肯定的态度。

  南京工业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高明认为,此次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和对四名同学申诉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学校切实贯彻教育部颁布的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体现了人性化、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的现代学生管理工作的要求,真正做到以法治校,给学生营造一个和谐、积极、民主的校园环境。有关法律界人士对南京工业大学的举动表示了赞许,并同时指出,通过这种类似听证会的做法,不仅可以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时可以把矛盾处理在校内,有效地规避了高校的法律风险,从而大大降低了学子与母校对簿公堂的几率,应该是多赢的局面。

本报通讯员 杨 芳 记者 王 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