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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撕掉法院封条被拘留1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7:1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不会吧,我撕张条子就要关我15天?”11月30日,高云(化名)在江宁法院执行法官的办公室里,瞪大了眼睛看着执行法官高声叫道。

  2005年5月19日,高云的丈夫吴清驾驶的摩托车和另一辆摩托车相撞,对方不治身亡

。之后,吴清被法院判赔8万余元,其上诉后被南京市中院驳回。

  因吴清一直没有履行法院判决,受害人家属向江宁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可当承办法官赶至吴清家时,发现其早已下落不明。鉴于其拒不履行判决,法官决定对吴清家中的财产予以查封,待发现吴清的下落和其他财产线索后再予以执行。其中查封的财产包括衣柜和一些家电。

  11月30日,江宁法院将吴清的案件列入执行风暴。当执行法官尹之荣走进他家时,意外发现数月前法院粘上的封条被随意地扔在角落里。吴清的妻子则对此不以为然:这几天天冷了,我要穿衣服,就把它撕了……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当法官教育她“法院的封条不能乱撕,撕封条是违法行为”的时候,高云还理直气壮地说:“谁叫它天冷呢?要不然我干吗撕它?”当天,高云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江研刘治安

  (编辑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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